4月30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
就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
制定了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
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0〕36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要求,做好常态化精准防控工作,现就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价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含检测试剂)”,每次150元,项目编码:250403090;“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含检测试剂)”,IgG和IgM每项50元,项目编码:250403069。以上项目价格为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详见附件。
二、明码标价。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维护,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检测。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省医疗保障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此前,山东已有5个城市
公布了面向社会
提供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
青岛
枣庄
1、枣庄市立医院院检验实验室
预约电话:0632-3288016(24小时值班)
采样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采样地点:健康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点(发热门诊东侧)。
采样标本:咽拭子。
报告时间:当日18:00后检查报告推送到被检测本人手机端,也可自助打印或到急诊化验室取报告。14:00以后的标本,需要等到第二天检测、报告。
2、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
采样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
采样地点:筛查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区域内)
采样标本:咽拭子
出具检验报告时间:采样后24小时之内
咨询电话:0632-5510993
东营
1、东营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17号
联系电话:0546-8901342
2、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31号
联系电话:15550558502
潍坊
1、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2428号
联系电话:0536-3081579
2、潍坊市人民医院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151号
联系电话:0536-8675672
3、潍坊市中医院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1055号
联系电话:0536-8190152
4、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院校街7号
联系电话:18863033268
5、阳光融和医院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9000号
联系电话:0536-6960282
6、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
地址: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8号
联系电话:0536-3279143/3279421
7、安丘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丘市学府街159号
联系电话:0536-4262676/4261703
8、高密市人民医院
地址:高密市镇府街西77号
联系电话:18563626279
9、高密市中医院
地址:高密市凤凰大街588号
联系电话:0536-2367305
10、寿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寿光市健康街1233号
联系电话:0536-5230075
11、诸城市人民医院
地址:诸城市南环路59号
联系电话:0536-6357131
12、昌邑市人民医院
地址:昌邑市利民街636号
联系电话:0536-7210592
13、临朐县人民医院
地址:临朐县县城山旺路438号
联系电话:18678019055
14、昌乐县人民医院
地址:昌乐县城利民街278号
联系电话:0536-6222822/6298201
滨州
济南金域医学检验中心
检测地点一(滨州):滨州万寿堂医院
地址:滨城区渤海十路806-7-101号(黄河七路、八路之间)
检测时间:每周二、四、六下午14:30-16:30
预约电话:15563062090,18265731615
检测地点二(济南):济南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333号
检测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0:00
预约电话:18668952007,18265731615
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巩固拓展疫情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加快推进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日前,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
《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详情
《方案》要求,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各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保持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科研攻关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
《方案》明确,强化口岸疫情防控,实施省外、省内,航空、海港分类管控。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防护。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认真落实“一校一案”,严格学校开学核验,加强疫情应急处置和日常防控,强化联防联控和工作联动。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做好患者救治,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和医疗物资储备,严防医院交叉感染。
《方案》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未发现病例社区,应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不得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按规定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全面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采取多种方式优化提升查验通行效率,做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完善关键环节防控措施,科学调整应急响应,高度重视口岸城市、发生本地病例等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小、严、实”原则,加强调查处置,严防疫情输出和扩散蔓延。
《方案》明确,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加强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和健康检测,做好关爱帮扶,严防疫情输入。加强无症状感染筛查和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实行住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做好消毒防护,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加强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四类人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境外入境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学生摸排重点人员、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等)人员、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教师、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以及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机构建议排查的人员等12类人员应检尽检,广大群众按照“自愿、自费”原则愿检尽检。
《方案》强调,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明确5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疾控中心能够开展核酸检测。提出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地方立法,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启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豁免制度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加快新冠肺炎疫苗、药物、检测试剂和诊疗技术研发应用与人才培养,加强新冠肺炎等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积极促进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的双提升。
还有一个好消息发布!
今天(5月1日)下午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90场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宣布,5月2日0时起,将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至二级,并相应调整完善有关防控措施。
至此,31个省区市均宣布解除一级响应。
-综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大众日报、青岛日报、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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