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乌鲁木齐发放第三期消费券,全体在乌人员都可以通过支付宝领取。
消费券可以在参加活动的大中型商超、药店、餐饮企业、旅游景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牛羊肉便民直销点等使用。
消费券使用分5类场景。其中,大宗商品消费券面额200元,每人可领取1张,消费3000元可用1张。主要用于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通讯器材类、家具类商品消费。
百货消费券面额100元的,每人可领取1张,消费1500元以上可用1张;消费券面额20元的,每人可领取2张,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张。主要用于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商品消费。
餐饮类消费券面额50元的,每人可领取2张,消费800元可用1张,消费1500元可用2张;消费券面额10元的,每人可领取4张,消费100元以上可用1张。
药店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10元,每人可领取4张,消费100元可用1张。主要用于中西药品类、医疗机械、保健品类、粮油食品类、图书、日用品类商品消费。
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牛羊肉便民直销点消费券,面额10元,每人可领取4张,消费50元可用1张。
本期商品消费券申领日期为5月1日至5月10日,使用日期为5月1日至5月15日。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各类消费券数量不同,请按需领取。大宗商品类发放面额200元的消费券2500张;百货类发放面额100元的消费券2.5万张,发放面额20元的消费券25万张;餐饮类发放面额50元的消费券2.5万张,发放面额10元的消费券25万张;药店超市便利店类发放面额10元的消费券50万张;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牛羊肉便民直销点发放面额10元的消费劵100万张。
据支付宝平台统计,4月18日至25日,首府发放第一期消费券,拉动消费5555.89万元。自4月23日首府发放第二期消费券以来,截至4月29日24时,第二期消费券已全部领取完毕,消费者累计核销203.79万元,累计产生销售额2237.56万元.
同期,乌鲁木齐举办首届云车展。自4月18日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成交汽车2674辆,销售额达4.15亿元。
百货类可使用商家清单:
友好集团;友好百盛;七一酱园综合购物;汇嘉时代;太百购物;五一商场世纪金马购物中心;西单商场;阳光100;新亚欣;富成国际购物中心;天地集团东方100;亨得利钟表;红山新世纪;百丽鞋业;卡乐士;福润德;新世界广场;昊美生活超市;万家润多;家乐福;汇嘉时代;好家乡;屈臣氏;MM2购物中心;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时代广场;奥特莱斯折扣城万盛大街店;二宫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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