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制撤筒破袋,其他垃圾“容错性”高
北京垃圾分类5月1日实施“柔性”政策循序推进
继上海等城市强制生活垃圾分类之后,北京市也将重拳出击了。
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实施。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北京市还印发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以及四个实施办法。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新规有哪些特色?各辖区公布的实施细则有哪些亮点?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下,新规将如何平稳落地?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明确责任主体,刚柔并济是特色
近年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去年,上海、无锡等城市纷纷试水。
相比其它城市“北京市十分强调机关单位的带头作用,尤其是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收集方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作为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分布着大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等,新规极力促使这些机关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社会上带起一股垃圾分类新风。
再者,“新《条例》强化了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约束,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对于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可处以罚款。”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宏山表示。
新《条例》指出,对未按规定分类的单位进行1000—1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违规且不听劝阻的个人书面警告,再次违规处50—200元罚款。
“刚柔并济是北京市垃圾分类新规的一个重要特色。”刘建国说,从处罚力度上可以看出北京市在推行新规的强硬态度和坚定决心,这是“刚”的一面。然而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北京市新规在分类标准和方法上仍留有一定余地,并未绝对化,而是以相对人性化的“柔”政策促使垃圾分类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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