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积极应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履职尽责,冲锋在前,用行动书写市场监管人的忠诚与智慧,责任与担当。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必将取得全面胜利。
1月22日
紧急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部署会暨第一次调度会议,成立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对我市较大规模的连锁药店防护用品及药品价格情况进行检查,副局长郝忠参加检查。
1月23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斯琴毕力格深入医院检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局长韩玉光参加检查。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
1月24日(除夕)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超市、市场内禽类肉店、肉类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电商等660家;检查药店、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等120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144家。
1月24日开始,各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约谈肉类生产加工企业、大中型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开办者、大型批发企业和超市负责人,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在全区率先发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出台了严禁野生动物交易、严禁大型聚餐、严禁哄抬物价、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12项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报送的紧急通知》。
1月25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等205家;检查药店、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等共55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97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21起。
1月26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市场内活禽销售点等366家;检查药店、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等共156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51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11起。
1月27日
市政府副市长李文忠一行深入鄂托克旗督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局长韩玉光参加督查。
市局部分科室取消春节放假,从1月27日(初三)开始正常上班。
召开新冠肺炎防控第二次工作调度会议,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维护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并就具体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副局长杨护成,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科长张胜利、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张苏杰参加市政府疫情防控督查组,负责对达拉特旗的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印发《配合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市场安全应急预案》。
1月28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宠物店等600家;检查药店、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等共208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65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11起。
局党组书记丁挨玺、副局长折桂兰一行深入东胜区和康巴什区就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月29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市场内经营户、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宠物店、其他经营店等1875家;检查药店、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等共227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143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6件。
召开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次调度会议,听取食品流通、药品流通、价格监督、执法稽查等工作情况汇报,对市场监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市场监管的补充通知》《关于清理“现杀鸡”牌匾及相关设施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1月30日
全市系统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经营场所437处,检查市场内宠物店、餐饮店等经营户485家;检查药店、医疗器械企业、医疗机构391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454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18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次调度会议,通报相关情况。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5次调度会议,审议《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应急预案》。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月31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387家,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534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64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433家;监测电商平台8个(次);全市大中型餐饮企业已相继采取措施取消团拜宴会。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0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6次调度会议,就疫情防控期间干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9个督导组分赴各旗区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在全区率先发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提出6项具体措施。
2月1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408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729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59家,立案查办1起;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476家;监测电商平台8个(次);全市系统24小时不间断对全市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12315举报中心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60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7次调度会议,审议食品生产企业复工事宜。
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疫情期间干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要求;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复产复工监管工作的意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复产复工“一申报五必须一确保”;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各旗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大中型餐饮企业等场所,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2月2日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其他野生动物经营场所等435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301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38家,立案查办1起;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402家。监测电商平台(网站)5个/次。对网店内2条相关野猪肉销售信息进行下架处理,网店已关闭。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46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8次调度会议,就市局东胜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
局党组书记丁挨玺、副局长郝忠一行深入杭锦旗,就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2月3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128家,立案查办1起;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510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325家;监测电商平台(网站)5个/次;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459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8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9次调度会议,就疫情期间养老院和单位餐厅监管、市局机关干部职工管控、全市电梯维保等事宜进行研究。
2月2日—3日,副局长刘里程、副调研员贾宽良一行深入东胜区,就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并在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座谈会。
2月4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28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435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95家;监测电商平台(网站)6个/次;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517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9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0次调度会议,就疫情期间市局文件传阅、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事宜进行部署。
印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关于帮助鄂尔多斯市电梯维保人员申请医用口罩的请示》《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等文件。
局长韩玉光、副局长陈继明一行深入准格尔旗,就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2月5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46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439处,检查市场内经营者、餐饮店、宠物店等259家;检查粮油肉菜经营户532家,立案查办1起;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个/次。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5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1次调度会议,就疫情期间市局机关办公楼管控和定点保障酒店等有关事宜进行研究。
副调研员陈云一行深入康巴什区进行督导检查。
2月6日
市政府副市长李文忠深入乌审旗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物资保障供应、价格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有无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局长韩玉光参加检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59家;检查经营场所597处,其中农贸市场、集贸市场15处,检查市场内经营者、餐饮店、宠物店等269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731家。
对鄂尔多斯国际机场、东胜东火车站、东胜康巴什两地街道社区等10处人员密集场所30台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进行校准。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1件;立案查办超市不明码标价案件1起。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次调度会议,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集中交易市场和冷库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查(防疫)产品真伪的函》《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场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转发《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在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月7日
市政府副市长李文忠深入鄂托克旗新召镇、棋盘井镇进行督查,局长韩玉光参加督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14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场所552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49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36家;对全市范围内20家涉及平台、网店、网站进行监测。
检定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血压计(表)18台,校准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等3家企事业单位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6台。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5件。
副局长陈磊一行深入鄂托克旗乌兰镇进行调研督导。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3次调度会议,要求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工作,研究酒店等经营场所管控数据统计事宜。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集中交易市场和冷库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活禽和野生动物市场交易行为管控。
2月8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174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场所457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07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460家;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个次;广告监测未发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8件。
副局长刘里程、副调研员贾宽良一行深入东胜区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2月9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41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438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06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461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3件。
2月10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73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525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03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93家。
校准包茂高速康巴什入口和荣乌高速康巴什入口2个检查点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12台。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40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次调度会议,研究《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监管提醒告诫书》等事宜。
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月11日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卫东一行调研防控药品供应保障和超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局党组书记丁挨玺、副局长郝忠参加调研。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196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560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88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705家。
校准东胜铜川检查点、罕台高速04检查点和东胜北出口公司06检查点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22台。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等42件。
召开第六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重要会议精神,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监管提醒告诫书》,就疫情防控期间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转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通知》。
2月12日
参加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196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场所534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206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68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等32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5次调度会议,研究市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隔离期满人员返岗事宜。
公布《关于免费检测红外耳温计、红外额温计的公告》,开辟绿色通道,为全市社会各界提供送检服务。
2月13日
2月13日,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09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569处,检查市场内餐饮店、宠物店等经营户196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55家;共监测电商平台(网站)5个次。
校准康巴什区法院送检的红外测温仪5台。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等31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次调度会议,研讨关于不合格消毒液处罚适用法律问题。
2月14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209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经营场所481处,检查线下经营户371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55家。
校准鄂尔多斯火车站、东胜西火车站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14台。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和处理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等29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7次调度会议,部署鄂尔多斯市餐饮、商超、个体工商户复工员工返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2月15日
康巴什区市场监管局对6家个体食品流通商户的复工资料进行审核,对食品加工园区2家小作坊进行复工前验收检查。
积极组织动员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多渠道进货,当日全市共投放口罩7万只。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192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47处,停业整顿2户,检查线下经营者239户;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559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等22件。
2月16日
全市共有421家餐饮单位复工营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针对各类复工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东胜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大型以上餐饮及连锁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食,含集中配餐单位),逐步启动复工;鄂托克前旗商贸服务领域共有328户市场主体复工复业,从业人员609人,全部为本市人员。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等192家;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42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38家,回访已关停餐饮服务单位56家(均暂停营业);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其他等经营场所447处,停业整顿2户,检查线下经营户217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574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咨询等18件。
2月17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232家;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57家,回访已关停餐饮服务单位、道路沿线食堂62家(均暂停营业);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724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47处,检查线下经营户314家。
全市已复产复工食品生产企业14家。
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8次调度会议,研究工会防控专项资金使用事宜。
2月18日
全市在疫情期间营业的餐饮单位达488家;东胜区4家食品加工园区开园,21家小作坊复工。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82家;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57家,回访已关停餐饮服务单位26家(均暂停营业);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47处,检查线下经营户314户家。
副局长郝忠带领价监竞争局执法人员对超市的蔬菜水果等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9次调度会议,再次研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服务业经营主体复工员工返岗疫情防控服务指南》。
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提出三条具体贯彻意见,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护工作,保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月19日
达拉特旗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复工,达拉特旗零售药店84家营业,鄂托克前旗零售药店17家营业,杭锦旗零售药店33家营业。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79家;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55家,回访已关停餐饮服务单位、道路沿线食堂43家(均暂停营业);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62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32处,检查线下经营户320家。
为康巴什区康锦苑小区、康和盛世小区、金科凯城小区校准送检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6台。
纪检监察组尚凤岐组长一行深入执法稽查局,就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副局长郝忠带领食品生产监管科一行对食品加工园区、小作坊复产复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次调度会议,研究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报送“支持企业复工措施”建议事宜。
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月20日
东胜区26家小作坊复工;全市已复产复工食品生产企业17家。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59家;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61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72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637处,检查线下经营户239家。
为康巴什区康锦苑小区、康和盛世小区、金科凯城小区校准送检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6台。
副局长杨护成带领食品流通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相关人员代表市委、市政府包联第二督导组对达拉特旗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送“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案件线索情况的函》;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月21日
全市在疫情期间营业的餐饮单位达491家;达拉特旗食品加工小作坊19家复工;康巴什区零售药店43家营业。
全市系统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54家,回访已关停餐饮服务单位12家(均暂停营业);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69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744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637处,检查线下经营户289家,市场内经营户79家。
为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珠江社区校准了9台送检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47件。
副局长杨护成带领相关人员代表市委政府包联第二督导组对达拉特旗临时检查站、集中隔离点的市外返工重点隔离人员管控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1次调度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相关工作事宜。
2月22日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31家,其中1家大型和3家中型餐饮单位向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供餐;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227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457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08处,检查线下经营户90家,市场内经营者86户。
伊金霍洛旗零售药店87家营业。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47件。
副局长杨护成带领相关人员代表市委政府包联第二督导组继续对市外返工重点隔离人员管控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安排部署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相关工作。
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东胜区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个体工商户返岗复工指南》,进一步规范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稳步有序复工运营。
2月23日
全市系统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32家(大型餐饮单位1家,中型餐饮单位10家,小型餐饮单位10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11家),其中1家大型和3家中型餐饮单位向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供餐;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14家;共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433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33处,检查线下经营者85户,市场内经营户76家。
我市农集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经营户全部关停。东胜区营业农贸市场5家;伊金霍洛旗营业农贸市场2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3件。
召开解读《鄂尔多斯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稿)专题会议,就帮扶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进行讨论,并形成意见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副局长杨护成带领相关人员代表市委政府包联第二督导组继续检查了市外返工重点隔离人员管控及疫情防控工作。
2月24日
全市零售药店累计761家复工。
全市系统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76家(大型餐饮单位6家,中型餐饮单位14家,小型餐饮单位24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32家),其中6家大型和3家中型餐饮单位向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供餐;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93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507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654处,停业整顿2户,检查线下经营户311家,市场内经营户100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5件。
出台《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从订餐、餐盒配送、就餐、选购食品等注意事项及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继续严密防控疫情风险,健康饮食,理性消费。
召开第二次解读《鄂尔多斯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意见》(讨论稿)专题会议,就帮扶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进行讨论,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
市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尚凤岐组长带领相关人员代表市局党组赴达拉特旗慰问参加市委政府疫情防控包联第二督导组市市场监管局的一线人员。
副局长杨护成带领相关人员代表市委政府包联第二督导组对达旗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月25日
全市营业的餐饮单位共508家(包括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营业率3.2%。鄂托克前旗2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复工;东胜区有4家食品加工园区5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复工。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04家(大型餐饮单位11家,中型餐饮单位12家,小型餐饮单位50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31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70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449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679处,停业整顿4户,检查线上经营户3家,线下经营户299家,市场内经营户107家。
为康巴什区哈巴格希街道办事处校准8台送检红外测温仪、体温红外筛检仪,校准结果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6件。
副局长杨护成带领相关人员代表市委政府包联第二督导组对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月26日
全市共有零售药店1109家,累计复工零售药店805家,复工率72.6%;伊金霍洛旗食品加工小作坊38家复工;东胜区营业农贸市场7家;伊金霍洛旗营业农贸市场4家。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11家(大型餐饮单位6家,中型餐饮单位15家,小型餐饮单位45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38家,道路沿线食堂7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38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506家;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759处,停业整顿2户,检查线上经营户3家,线下经营户26家,市场内经营户106家。
为伊金霍洛旗伊百超市校准1台体温红外筛检仪。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57件。
市局第7次党组(扩大)会议在康巴什区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安排部署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2月27日
全市累计复工餐饮服务单位1001家,复工率6.1%;全市累计复工零售药店821家,复工率74%;4家食品生产企业(SC)复工复产;东胜区营业农贸市场9家;伊金霍洛旗营业农贸市场4家;达拉特旗营业农贸市场3家。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56家(大型餐饮单位10家,中型餐饮单位37家,小型餐饮单位90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17家,小餐饮2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90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840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820处,停业整顿3户,检查线上经营户3家,线下经营户515家,市场内经营户105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42件。
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2次调度会议,研究对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给予补贴的相关事项。
2月28日-3月1日
全市系统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365家(大型餐饮单位19家,中型餐饮单位39家,小型餐饮单位271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36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180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695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820处,停业整顿3户,检查线上经营户17家,线下经营户407家,市场内经营户104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40件。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复工1419家,其中单位食堂500家,其他食堂918家,学校食堂1家(市一中仅为上网课教职工供餐),复工率8.6%;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843家,复工率76.1%;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32家,复工率14.7%.
2月28日,印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对各旗区局辖区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
3月2日-3月8日
全市系统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379家(大型餐饮单位38家,中型餐饮单位145家,小型餐饮单位1099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56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652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2798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3477处,停业整顿11户,检查线上经营户39家,线下经营户2693家,市场内经营户505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268件。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复工3025家,复工率18.4%;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881家,复工率79.4%;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46家,复工率21.1%。
3月3日,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督导的通知》,各督导组严格督导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要求责任,全面落实市委政府、自治区局和市局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统筹做好检验检测机构疫情防控和复工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力支持检验检测机构安全有序复工运营。
3月4日,市局召开第8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疫情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相关措施,出台《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4条》,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3月5日,鄂尔多斯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个私企业对抗疫情和复工复产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联系指定银行办理专项贷款。
3月7日,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陈洁一行到鄂尔多斯市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企业落实防控措施以及复工复产情况,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3月9日-3月15日
全市系统检查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088家(大型餐饮单位40家,中型餐饮单位176家,小型餐饮单位846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11家);检查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企业707家;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2919家;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3477处,检查线上经营户48家,线下经营户3142家,市场内经营户608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57件。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复工4262家,复工率26.6%。其中,非星级酒店累计复工66家,复工率48.5%;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958家,复工率86.4%;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54家,复工率24.8%。
3月9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补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月11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做好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3月13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报送价格收费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各旗区局重点做好涉企收费、水电气运领域价格收费监管以及防控物资生产流通领域价格监管等重点工作。
3月12日-3月13日,二级调研员刘亚平一行,在康巴什、伊旗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复工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指导。
3月16日-3月22日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复工13733家,复工率83.65%。其中,非星级酒店累计复工66家,复工率48.5%;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1075家,复工率96.9%;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77家,复工率35.3%;全市超市便利店累计复工15023户,复工率95.1%。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9家,药店501家,医疗器械企业97家,经查,防护用品价格稳中有降,价格基本平稳;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2919家,经查,大部分蔬菜价格均有一定降幅,市场价格秩序整体在可控范围。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4589处,其中农贸市场54个,商场、超市2056个,餐饮单位2475个,电商平台2个,其他2个,均未发现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行为,无活禽交易。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764家,出动检查人员2760人次,其中大型餐饮单位54家,中型餐饮单位203家,小型餐饮单位1284家,小餐饮176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47家。
计量检定服务共出动技术人员7人次,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检定了52台多参数监护仪、20台血压计等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全部合格。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47件,涉及价格类投诉举报10件。
3月16日,局长韩玉光参加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3月16日-3月18日,二级调研员刘亚平一行,对达旗、东胜和准旗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疫情防控及复工食品安全督查指导。
3月17日,副局长武厚参加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医院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汇报会。
3月17日,副局长杨护成参加市政府援鄂医疗队返回鄂尔多斯相关事宜调度会。
3月18日,局长韩玉光参加与中办国办复工复产调研组座谈会。
3月17日,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序推进餐饮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进一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
3月18日,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各旗区局加强对辖区内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
3月19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工作调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有效推进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业、零售药店等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情况。
3月23日-3月29日
3月2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斯琴毕力格先后深入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部分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准备工作。韩玉光局长陪同调研。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复工14959家,复工率91.51%。其中,非星级酒店累计复工121家,复工率89%;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1091家,复工率98.4%;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96家,复工率44%;全市超市便利店累计复工15236户,复工率96.5%。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5家,药店610家,医疗器械企业101家,经查,防护用品价格稳中有降,价格基本平稳;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3456家。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3741处,其中农贸市场47个,商场、超市1498个,餐饮单位2194个,电商平台1个,其他1个,均未发现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行为,无活禽交易。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1102家,出动检查人员1863人次,其中大型餐饮单位33家,中型餐饮单位121家,小型餐饮单位783家,小餐饮86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78家。
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检定48台多参数监护仪、血压计等计量器具;截至目前,服务复工复产企业226户,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795台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47件,涉及价格类投诉举报6件。
3月24日,二级调研员刘亚平参加市政府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协调会,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开学的各项保障工作。
3月27日,副局长杨护成参加自治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九督导组召开的座谈会,汇报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3月29日,召开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复工复产期间价格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复工复产期间价格收费监管力度。
3月30日-4月5日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累计复工15377家,复工率94.5%。其中,非星级酒店累计复工124家,复工率91.2%;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1091家,复工率98.4%;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99家,复工率45.4%;全市超市便利店累计复工15453户,复工率97.8%。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6家,药店487家,医疗器械企业84家,经查,防护用品价格稳中有降,价格基本平稳;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2406家。
全市系统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2973处,其中农(集)贸市场48个,商场、超市1216个,餐饮单位1708个,其他1个,均未发现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行为,无活禽交易。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884家,出动检查人员1739人次,其中大型餐饮单位25家,中型餐饮单位70家,小型餐饮单位352家,小餐饮118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320家。
计量检定服务医疗卫生单位17户,检定88台医用计量器具;服务复工复产企业336户,检定校准计量器具12216台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29件,涉及价格类投诉举报13件。
2020年4月3日,二级调研员刘亚平参加全市学校疫情防控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调度会,专题部署下一阶段校园供餐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全市初三、高三年级开学饮食安全。
4月6日-4月12日
全市各类餐饮单位累计复工15543家,复工率94.83%。其中,非星级酒店累计复工125家,复工率91.9%;全市零售药店累计复工1094家,复工率98.6%;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累计复工114家,复工率52.3%;全市个体工商户累计复工140021户,复工率87%。
全市系统检查医疗机构5家,药店374家,医疗器械企业84家;共检查粮油蔬菜经营门店2049家。
全市系统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3030处,其中农贸市场33个,商场、超市1236个,餐饮单位1761个,均未发现涉及野生动物及制品交易行为。
全市系统检查正在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653家,出动检查人员1295人次,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8家,中型餐饮单位59家,小型餐饮单位161家,小餐饮100家,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207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108家。
计量检定服务医疗卫生单位6户,检定82台医用计量器具;服务复工复产企业120户,检定校准计量器具3291台件。
12315举报中心共受理并处置与疫情相关投诉、举报、咨询300件,涉及价格类投诉举报13件。
4月8日,二级调研员刘亚平参加市政府开学复课联席会议机制协调会,加强部门联动,全力保障各学校复课复学的食品安全。
4月9日至10日,副局长杨护成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对鄂旗棋盘井镇、乌兰镇,杭锦旗锡尼镇复工复产补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END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了解更多请登录 配电箱 http://3683.bidadk.com/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