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凌晨,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官方微博、医院官网等渠道发布一条声明,回应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的“40多名抗疫医护突然被裁”事件。
医院在声明中提到,“文章报道内容事实与客观情况严重不符”。为进一步厘清事实,健康界多次致电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的电话,一直没有人员接听。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显示,该院成立于1950年,2012年2月被陕西省卫生厅授予“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现有职工279人,在编人员107人,聘用人员172人;占地面积11亩,建筑面积6600㎡,编制并开放床位155张。
当“抗疫医护突然被裁”的舆论笼罩这家医院,有几个问题值得理清。
问题一:医院解聘员工是不是迫不得已?
网络流传的信息称,2020年4月9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多名护士接到被解聘的通知,并被要求签《告知书》《辞职申请书》和《承诺书》,承认是自己“自愿辞职”,承诺不起诉医院。
至于这一事情的起因,该院的“声明”中给予了说明。
原文是:我院综合楼建设于90年代初,有关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随于2019年9月对医院的基础建设全面改造加固,住院业务停开。原开设的妇保科、儿保科、妇科门诊、乳腺科、儿科门诊、急诊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一病区、妇产科二病区、儿科病区、产房、手术室等科室全部停业。经重新组合后,仅剩余开设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急诊综合四个门诊业务,业务严重萎缩。基于此种状况,我院于2019年11月出台了优化方案,由于疫情影响,推迟于近期实施与部分合同到期的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
依照医院描述的情况,作为用人单位确有缩减员工数量的现实原因。
问题二:调解补偿的额度是否合理合法?
网传的《告知书》中,院方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员工尽早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多发工资和多交养老保险等。具体措施是:4月15日前办理离院手续的,额外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养老保险缴纳至6月份。15日及以后办理离院手续的人员,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养老保险缴纳至4月份。
医院的声明中并未否认“调解补偿”之事,但没有讲述补偿途径和金额。具体描述是:在整个过程中完全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积极在法律框架内给劳动者予以补偿,现已与大部分聘用人员达成调解补偿协议;对于剩余未能达成调解意向的个别聘用人员的纠纷,已经由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即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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