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垃圾分类新规来了,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个人最高可罚二百元

法规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分为易腐垃圾与其他类型生活垃圾两类进行投放。

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针对群众关注的乱投放生活垃圾如何监管、怎么处罚等问题,法规作出了积极回应。

法规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如: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住宅小区,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公共水域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

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港口、码头、船舶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村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要求投放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报告。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教育劝导仍不改正的,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城乡生活垃圾监管部门报告。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城乡生活垃圾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进行罚款。法规还就易腐垃圾、大件垃圾违规处理作出了处罚规定,最高罚款都是5万元(其中大件垃圾处理罚款是指针对单位的)。

莆田也要来了!

其实,莆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早已发布。

2018年4月23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发改委关于莆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8]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实施方案》中提到,2018-2019年,其他县(区)每年至少选择2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市城区所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结合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个类别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并统一规定垃圾箱、垃圾袋颜色。

莆田市各校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校本课程

上月,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各校正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教育活动,并着手编写专门教材,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校本课程,后续拟将其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德育课和社会实践内容,要求幼儿园小学课程不低于每学期5节,中学课程不低于每学期2节,每所学校开展专题活动不低于每学期1次。

  • 有害垃圾

废电池、废墨盒、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废灯管、杀虫剂等。

  • 可回收物垃圾

玻璃类、金属类、塑料类、废纸壳、废旧衣物等。

  • 厨余垃圾

剩菜剩饭、茶叶渣、残枝落叶、骨骼内脏、果皮菜叶等。

  • 其他垃圾

宠物粪便、烟头、污染纸张、废旧陶瓷制品、灰土、一次性餐具等。

个人最高可罚二百元

大家一定要注意啦

万一分类没做好

罚款就遭殃

提前了解,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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