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潭5月1日讯(通讯员 阳剑)为强化电动自行车管理,2018年5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提供了明确的定性依据(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设计时速不高于25km/h、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全面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切实保护电动自行车车主合法权益,今年起,湘潭公安交警在全市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所需牌照等费用全免。
一、电动自行车上牌政策
申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符合新国标且具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正式号牌(绿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期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绿牌),车辆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车辆来历凭证
3、产品合格证
4、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申领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为合理、平等对待所有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考量电动自行车使用寿命和实际治理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2019年4月15日前(含4月15日)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3年过渡期,实施临时注册登记,车主可领取临时号牌(黄牌),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终止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注册登记(黄牌),车辆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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