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对拒执人采取“限高”措施,令本欲出行谈生意的拒执人“插翅难飞”,主动向法律示弱,履行了还款义务,促使案件圆满执毕。
2020年1月14日,申请执行人欧阳某依据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周某,要求对方履行12万元欠款。在执行之初,因受疫情影响,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当事双方,取得了一定成效,周某承诺3月底前按双方达成的私下和解协议付清欠款。
转眼到了3月底,周某却以疫情期间生意不顺导致资金短缺为由,百般推脱拒不还款。执行法官由此可知周某不是言而有信之人,但因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于是依法对周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直到4月23日,周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申请解除“限高”措施和“失信名单”,现在马上筹钱付清欠款。原来,周某4月30日要赶到外地谈一笔大生意,但因受困于法院的强制措施,买不了飞机和高铁票,万般无奈之下才“束手就擒”。日前,申请执行人欧阳某来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案件至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来源: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肖家平 廖诚伟
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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