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山西省发改委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下发通知
启动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明确山西省建成于2000年前的老旧小区
可进行改造申报
此次申报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老旧小区认定标准
老旧小区为城市、县城(城关镇)
建成于2000年以前
公共设施落后
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
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
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
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
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中央预算内支持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小区的卫生服务站、社区综合服务站以及养老抚幼、无障碍、停车场、助餐、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
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老旧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地方各项建设资金未落实、年内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建设条件不落实的项目、项目单位被列为失信“黑名单”的项目,中央预算内不支持,不得申报。
了解更多请登录 配电柜 http://3683.bidadk.com/
发表回复